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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張嘉浩╱綜合報導】

美國聯邦最高法院九位大法官廿八日以五票贊同、四票反對的表決結果,裁定歐巴馬政府健康保險改革法《病患保護與平價醫療法》(PPACA)的要旨「強制納保」合憲,由二○一四年起,所有美國公民均須購買健保,違者將處以罰鍰。

PPACA是歐巴馬任內最傲人的政績,而共和黨準候選人羅姆尼呼籲摒棄該法,以其他措施取代。最高法院的裁決對爭取連任的歐巴馬而言,乃重大政治勝利。這項裁決對健康照護產業具有廣泛影響,相關股價也為之大漲。

首席大法官羅伯茨宣讀判決書說,「強制納保」條款對拒絕購買健保者處以的罰鍰得歸列為「稅收」,而由於美國憲法賦予國會徵稅權,最高法院無權禁止。

美國憲法第一條第八款載明,國會有權「規定並徵收所得稅、間接稅、關稅與國產稅,用以償付國債,並籌劃合眾國之國防與公益」。

PPACA也擴大針對低收入戶的「醫療補助」(Medicaid)計畫,參與的州須將六十五歲以下的低收入者納保,受惠者估計將達一六○○萬人。但最高法院廿八日認為,擴大方案值得商榷。

美國是全世界最富裕的國家,卻也是唯一迄未提供全民健保的工業化民主國家,沒有醫療保險者在二○一○年增至近五千萬人,占總人口一六.三%,泰半係因失業而失去雇主提供的健保。

歐巴馬兩年前簽署國會通過的PPACA,但主要法條於二○一四年才會生效。預估該法正式上路後,納保人數將增加三二○○萬,納保率從八三%提高至九五%,未來十年將耗資九四○○億美元,經費則透過減少聯邦醫療項目開支和對富人增稅來籌集。

PPACA的核心乃強制納保,違者將處以罰鍰。其立意在於吸納更多人投保,以降低整體保險理賠風險,從而有效降低健保費率,並防止病患因個人病史而遭承保公司拒保。但共和黨幾乎全數反對,美國民眾也泰半不支持,認為踰越憲法賦予國會管制商務的權限,並侵犯各州自主權。

本文出自正妹我愛八卦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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