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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記者陳建志、唐在馨、蘇金鳳/台中報導〕台中市一名八旬林姓老翁,十日因車禍造成六根肋骨斷裂,家屬要求送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一一九消防人員告知因區域責任制只能就近送中山醫學大學附設醫院,到了醫院等了三十多分鐘,只有護士量血壓,家屬焦急要求轉院,結果又等了二十八分鐘,才由民間救護車載送轉院,家屬質疑消防人員送醫前為何沒先確認是否有足夠醫護人力處理,也認為區域責任制度應有彈性空間,避免發生不幸。

烏日區這名林姓老翁,十日因車禍受傷,家屬因他過去病歷都在中國附醫,要求送往中國附醫,但消防人員告知因區域責任制需就近送中山附醫,沒想到送到中山附醫等了三十多分鐘,因醫護人力不足,只有護士量血壓,都沒有醫生診治。

林男兒子表示,因擔心父親病情向急診室反映,結果又等了二十八分鐘民間救護車才抵達,此時醫院外面停了消防局救護車結果卻不能載送,對於相關規定缺乏彈性無法認同。

林男兒子說,並非苛責救護人員和醫院,但認為救護系統在傷患送院前,應該和醫院確認是否有能力承接病患,若人力不足應送往其他醫院,而非讓傷患空等。

另外區域責任醫院制度,也應該有改善空間,才能避免病人長時間等待,甚至因此發生不幸。

烏日消防分隊:依規定再送

烏日消防分隊表示,獲報抵達時,除給予受傷部位包紮止血,因傷者表示頭部、側腹部和左腳疼痛,也替傷者上頸圈和長背板固定後送醫,家屬原表示送中國附醫,但基於區域責任醫院制度,和家屬溝通後家屬答應送往中山附醫,強調當時回報勤務中心,因並未告知滿床才會送往醫院,所有程序都依消防局規定處理。

中山附醫急診室主任蔡明哲表示,院方認為林姓老翁是輕傷,而且現場有三個比他更嚴重的病患,因此站在一律平等的立場上,就先診斷三個病患,而林某只等十分鐘,就誇大說等一個小時,還說認識醫院的評鑑委員,但醫護人員站在「看傷勢不是看權勢」,還是先診斷重傷病患。整個就醫時間都有記錄,是可以證明的。

副市長徐中雄:研究彈性作法

副市長徐中雄昨天表示,他在十日接到林男兒子簡訊投訴,立即致電表達歉意,並與消防局長廖明川約好,將針對緊急醫療救護法進行討論,並在不違背母法的情況下,研究台中市的救護系統能否有較彈性的作法。

本文出自正妹曉玉的新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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