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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毆情敵命令下跪 拘役加勞務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18歲高姓男子不滿16歲曾姓少年與高的女友過從甚密,今年6月邀5名男性友人在新北市景美的景豐運動公園圍堵曾姓少年,先痛毆情敵一頓,再命令他跪在雨中的公園,並打電話向曾姊恐嚇要把曾「打成像電視新聞上那麼嚴重」,台北地院以強制罪、恐嚇罪判處高拘役40天,緩刑並保護管束2年,附帶40小時義務勞務。

本文出自正妹曉玉的新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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