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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年國教免試入學超額比序項目五花八門,引發助長功利主義和補習風氣的疑慮。教育部訂出採計原則,未來學生的服務學習須經過「認證」,不是給里長蓋個章就算;班級幹部人數不能浮濫,一班至多10人,且須依民主程序選出,不能老師指派或輪流擔任。
教育部訂定學習表現採計原則供縣市參考,包括體適能、服務學習、幹部、社團、競賽、日常生活表現等都訂出原則,供各招生區訂定統一規範。教育部中教司長張明文表示,各招生區最晚開學前要定案公告,讓學生有所依循。
有立委質疑學生為了免試升學加分搶當幹部,甚至出現「板擦長」、「電燈長」等幹部。依據教育部的採計原則,班級幹部以一人服務三人為原則,一班至多10人,擔任幹部必須滿一學期且經學校核發服務證明才能採計。擔任幹部期間若被記小過,就得依民主程序改選。
對於學生搶當志工助長功利主義的批評,張明文說,各招生區若要採計服務學習時數,必須讓每位學生都有公平參與的機會,縣市政府和學校要事先公告核定服務學習的機構和單位。
日常生活表現方面,則只採計獎懲紀錄和出缺席情形。為避免爭議,教育部規定各校應設學生獎懲委員會,記大功或大過都要經委員會審議通過才算數,若被記大過更要讓學生有說明機會,也可提申訴。
至於體適能部分,只要肌耐力、柔軟度、瞬發力、心肺耐力四項中,有兩項達門檻就計分。身心障礙、重大傷病及體弱學生,只要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醫院證明,就比照門檻計分。競賽、技職證照或技能檢定,限教育部和各縣市辦理的項目才能採計。所有採計項目只能採計一次不能重複,例如採計競賽成績後,同一競賽不能再因為參賽記功另外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