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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未替配偶繳交國民年金保費的民眾,國民年金首次開罰。國民年金主管機關內政部社會司今天表示,目前開罰59人,都是年收入新台幣100萬以上,自國民年金開辦至今從未繳納的對象。社會司副司長陳素春表示,若被保險人沒有繳納保費,事故發生無法領取相關給付,無法達到保障的立意。
國民年金開辦以來,共有380萬左右的家庭主婦和失業者被納為國保被保險人,但繳費率始終不高,陳素春表示,目前國民年金的繳費率,累積將近58%。
陳素春說,國民年金法規定被保險人如果無法當期繳納,可申請分期或延期繳納,配偶須負連帶責任,若被保險人無法負擔,配偶應該負責繳納,若限期無法繳納,可開罰新台幣3000元到1萬5000元。
陳素春表示,這些被罰的是被保險人無法繳納,但配偶收入不低的對象,配偶的年收入都達到100萬元,是從國民年金開辦以來一直沒有繳納,也沒有提出申請分期或延期繳納的,最後篩選出200人,開罰其中59 人,其中1人提出家庭遭逢變故的正當理由,1人無法送達聯絡不上,10人申請分期或延期繳納,129人已經繳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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