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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數大學研究所都依學生每學期修課數,等比例收取學分費,學生修的學分數越多,該學期的學費就越高。部分大學如台大、陽明、中興等,則比照大學部,前兩年每學期收取固定的學雜費,延畢生則只收雜費。
北藝大戲劇系碩士班暨劇場藝術創作研究所學生會會長張文華說,校內研究所前兩年採取固定收費,將各系所畢業門檻學分數,以最低36學分為底線,分別攤在四學期。也就是說,學生就讀的系所如果畢業門檻是36學分,每學期無論修多少學分,都得繳至少9學分的固定費用。
他進一步指出,如果學生兩年內未修滿學分數,延畢時必須視每學期修的學分數,額外繳交一學分1600元的學分費。部分學生如果本來就規畫要在三四年內才把學分修滿,就等於是「被校方剝了兩層皮」。
張文華表示,研究生很少不延畢,北藝大校內部分系所如戲劇系、舞蹈系,畢業門檻多達50學分左右,根本不可能兩年念完,況且囫圇吞棗的學習方式,也絕非老師所樂見。對於畢業門檻不足36學分的系所而言,學生又得多繳比實際修課學分數還高的學費,實在不公平。
北藝大副校長張中煖說,藝大辦學成本比一般大學高,加上這幾年延畢生人數居高不下,碩士班延畢生比率高達16.98%,博士班也有19.61%,造成指導教授負擔沈重。加收延畢生學分費,是希望鼓勵學生兩年內修滿畢業學分,第三年起專心準備寫論文或畢業展演。
連署學生訴求,希望校方比照台大、陽明、中興等校,延畢學期不再另收取學分費,並且取消36學分下限,依照各系所學生畢業學分核算;並可溯及既往,讓所有在學的碩博士生一體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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