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還是內交出了問題?是外交手腕欠周還是對委員招待欠周?圍繞著駐星代表處的爭議,令人搖頭的尤是監委無序的言行,對國家處境造成傷害,竟然沒人需要負責。
這問題其來有自,某些監委對著公務員指手畫腳,權力的傲慢已經習以為常。這一回,帶著妻小五天遊覽、半天查案,旅遊後的報告寫著駐星代表處「重大違法,嚴重失職」。等到鬧劇延燒到記者會上,大剌剌恫嚇刺探機密將判五年徒刑,儼然回到前解嚴時期,顯見這機構的時空錯亂多麼嚴重。
問題正在這錯亂的時間感,監察院明顯是人治邁向法治的殘留物。也只有用「殘留物」來看,才明瞭某些委員言行的出處。
昔日人治的時代,倚靠的不是制度而是主其事者的道德自律。監察院功能頗似古代的御史台。御史大夫以青天之姿整頓吏治,明查暗訪、明鏡高懸,不法的官員聞風喪膽,這是理想的狀況。
然而歷史上,舉劾揭弊的御史也常敗絮夾雜。屢屢作為政爭打手不說,至於假辦案之名、狐假虎威,或者恰似今日委員的行徑,「約談」中不回答問題就是瀆職、就是囂張,對方連緘默不言的權力都沒有,歷史上濫權的御史也不少。
到今日,雖有政風處、特偵組、廉政署等公務機制,監委大人繼續坐領高薪、不肖者挾權威嚇大嚇小,而人們的集體記憶裡也有殘留物,那是昔日期盼青天大老爺的遺痕,輿論所至,常有人呼籲監察委員「超然」辦案云云。怕的是,問題正在這「超然」兩字!既可以「超然」於一切機制之上,就有人公器私用、甚至以自己的意識型態做別人的思想檢查。
民主機制的設計本應該仰賴制度去防範人性、去除人禍。拖著當時五權憲法設計上這截盲腸,任由委員們「超然」辦案,錯亂掉的是民主機制中的權責相符。更何況監委的權柄不只超然而且實然,正因為大權在握,搞得公務機構惶惶然,在外地接機兼導遊不招自來,公務員誰不知道監委難惹?即使外交部長,配合這監委全家歐遊拚外交的荒誕說詞也馴似綿羊。
直到近日監委鬧得離譜,媒體上再現監察院的價值何在的討論,但務實地看,這盲腸存廢之間,一定耗時經年,牽涉到修憲程序,難免淪為政黨口水。簡單說,剪是剪不掉的。
留著盲腸浪費公帑,無論監察院長聖人級的笑料言行,或者委員公私不分公器私用,莫不肇因有一些人「超然」於任何制衡之上!國人瞠目之餘,盲腸還自行發炎耗費社會成本,造成極大的亂象。
看在人民眼裡,既然盲腸不能夠一刀割除,監察院至少該經由成員公約的方式,約束委員們的權限,譬如說,何妨將機構所謂的「超然」角色界定於保障人權?與其動輒祭出彈劾、祭出糾舉,委員們可否專注於一些抽象的功能?譬如檢查公務機構的施政、法案等是否在大原則上侵犯到國民的基本人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