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大戶課稅 雙面夾擊
政府缺錢,有錢人成了課稅的「大肥羊」! 且還不分海內、外「雙面夾殺」。
繼台灣政府明年1月起確定開徵健保補充保費後,美國財政部向金融界及海外大戶祭出的FATCA(俗稱「肥咖條款」),也確定2014年起開始申辦海外銀行及企業大戶2013年的資產資料。自2013年1月1日起,以下二種人士,將會被課稅,一是 凡是持有美國綠卡 (永久居民)、公民 (有投票權)的「稅務居民」。二是在美工作三年內加權平均年天數超過183天以上的工作者,其在美國取得的所有資產收入,二種人士被美查課稅將統統跑不掉!
據最新消息指出,行政院已在近日正式核定將由財政部與美國財政部洽簽「美、台稅務交換協定」,預計財政部應可在明年6月底以前和美國稅務局達成「稅務資料交換」的協定,只待雙方簽署最後協議,按進度美國即將正式向含台灣在內的海外美國稅務居民進行「全球大查稅」,而台灣銀行業也將按雙方的稅務協定,將資料交給財政部,再由財政部交予美國財政部。
查稅通報 國內銀行業震驚
由於美國全球查稅、追稅已成主流,沒有任何美國國會議員敢站出來反對,先前美國政府發文要求包括台灣在內的全球20幾萬家金融機構,應向美國國稅局通報海外美國人的金融資料,引發國內銀行業的大震驚。
肥咖條款搞同儕懲罰效應
因為FATCA規定,若金融機構不配合辦理繳納客戶資料,未來該金融機構只要有美國市場所得,就要被美國政府扣30%的重稅,肥咖條款甚至搞「同儕」懲罰效應,若有一家銀行沒跟美國簽FFIA,其他跟這家公司往來銀行也要課連帶30%重稅。
但按國內法令,一旦銀行任意將客戶資料送交美國財政部,銀行業將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及「銀行法」中的保密刑責,銀行界被美國政府「掐死」,一度引發市場的恐慌。為了爭取較合理的稅務交換條件,行政院日前已正式通過,交由財政部與美國財政部溝通,力促洽簽「美台稅務交換資料」協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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